2019年9月中旬至2019年10月初的半个月左右的时间里,被告人谢某忠到梅林镇梅林大街东延路蓝湾半岛小区大门口,使用事前预备的剪刀,剪断电源线盗取用于景象照明的铝质星宏灯饰厂出产的柏浩牌18W的LED洗墙灯2盏,
2019年10月,被告人谢某忠到赣县区梅林镇红金村坝子上安顿区,在停放于安顿区边的皮卡车斗子上偷得电钻一个,经判定价值为16元。
检察机关以为,被告人谢某忠偷盗别人资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则,违法事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应当以偷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嫌疑犯谢某忠归案后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具有率直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则,能够从轻处分;被盗赃物已追缴发还给被害人,酌情能够从轻处分;自愿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供认指控的违法事实,乐意承受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则,能够从宽处理。
法院以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建立,遂作出判定如下:被告人谢某忠犯偷盗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分金人民币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偷盗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或许屡次偷盗、入户偷盗、带着凶器偷盗、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很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检察官提示:勿以恶小而为之,小偷小摸亦为盗,法律意识莫淡漠。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