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0-07
委员长会议主张,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的议程为: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出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发生方法要不要修正的陈述》并做出相应决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陈述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议程草案及日程安排的定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就有关状况作了陈述。
委员长会议决议,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陈述交国务院港澳作业主管部门进行研究并提出定见。委员长会议还决议,派遣专人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陈述,听取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港方委员、香港各界人士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制开展专责小组的定见。